來源: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鄂建墻〔2021〕4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領導小組: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落實省委省政府綠色發展決策部署,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十四五”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和《湖北建筑業發展“十四五”規劃》要求,圍繞“雙碳”目標,推動城鄉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發展基礎
“十三五”期間,各地按照《湖北省“十三五”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規劃》要求,制定目標計劃、謀劃全局工作,完善制度措施、嚴格監督管理,強化責任擔當、狠抓工作落實,實現建筑能效水平穩步提升,綠色建筑全面推廣,可再生能源規模化應用,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持續推進,綠色建材快速發展,圓滿完成了“十三五”規劃目標任務。
“十三五”期間,全省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執行國家和我省現行節能標準,新增節能建筑面積34469.54萬平方米,新增建筑節能能力481.22萬噸標準煤。全省縣以上城區新建民用建筑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執行我省《綠色建筑設計與工程驗收標準》,共有558個項目獲得綠色建筑標識,總建筑面積6951.04萬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11088.99萬平方米,新增太陽能光電建筑裝機容量247.61兆瓦;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1954.92萬平方米;“禁實”、“禁現”工作取得成效,新型墻材應用率達96%以上;實現散裝水泥供應量共35362.11萬噸,預拌混凝土供應量41536.27萬立方米,預拌砂漿應用量1649.44萬噸;共有101家企業的建材產品獲得綠色建材評價標識,78家預拌混凝土企業獲得了綠色生產評價標識。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北、參加湖北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實現“雙碳”目標,著力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節能減排、環境友好、綠色低碳發展;堅持以綠色技術與科技創新驅動為引領,強化機制建設與保障力度,提升建筑能效和品質,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湖北作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低碳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注重綠色建筑品質與健康舒適屬性,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優化建筑用能結構,助力城鄉建設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政府推動,市場主導。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發揮政府的推動示范作用,吸引市場主體積極參與。進一步規范市場主體行為,營造有利于綠色建筑發展的政策和市場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加快完善市場誠信和行業自律機制建設。
因地制宜,統籌兼顧。充分考慮不同地區實際情況,確定適合我省發展的技術路線,完善標準體系建設。科學規劃,統籌兼顧,因地制宜的制定發展目標,實施分類指導,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發展格局。
(三)發展目標
總體目標。持續深入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不斷提高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節能水平,顯著改善人居生活空間環境品質。到2025年,綠色建筑實現全覆蓋,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穩步提升,建筑用能結構逐步優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長趨勢得到有效控制,為實現我省建筑領域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奠定基礎,綠色、低碳、循環的城鄉發展方式和建設模式基本形成。
具體目標。“十四五”期間,持續深入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全省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國家和湖北省現行建筑節能標準,廣泛應用太陽能光伏、光熱和空氣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形式,規模化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進一步鞏固“禁實”、“禁現”成果,大力發展預拌行業和新型墻材,推廣應用綠色建材。到2025年,全省城鎮新建建筑100%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其中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20%;城鎮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20年提升15%;城鎮新建建筑綠色建材應用比例達50%;新型墻體材料應用率達到97%以上。
專欄: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十四五”主要發展目標 | ||||
序號 | 指標 | 單位 | 2025年 | 屬性 |
1 | 新增建筑節能能力 | 萬噸標準煤 | [496] | 預期性 |
2 | 城鎮新建建筑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比例 | % | 100 | 約束性 |
3 | 城鎮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提升 | % | 15 | 約束性 |
4 | 當年星級綠色建筑占比 | % | 20 | 預期性 |
5 | 城鎮新建建筑綠色建材應用比例 | % | 50 | 預期性 |
6 |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 | 億平方米 | [1.75] | 預期性 |
7 | 太陽能光伏建筑應用 | 兆瓦 | [300] | 預期性 |
8 | 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 萬平方米 | [2000] | 預期性 |
9 | 預拌混凝土供應量 | 億立方米 | [3.45] | 預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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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為五年累計值。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
1、推進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
持久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城鎮新建民用全面實施新修訂的《綠色建筑設計與工程驗收標準》DB42/T 1319地方標準,控制綠色建筑底線水平。規范綠色建筑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管理,嚴格把控工程竣工驗收關口,提高綠色建筑建造質量和設施、設備運行效率。
2、提升綠色建筑品質
引導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開展星級綠色建筑項目示范、綠色建筑集中區示范和超低能耗綠色建筑示范工作。積極推進政府投資項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強制執行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引導房地產項目建造高質量綠色建筑。鼓勵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和企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開展綠色建筑關鍵技術研發和技術咨詢服務,推動綠色建筑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應用。
3、完善綠色建筑運行管理制度
加強綠色建筑運行管理,鼓勵綠色建筑進行智慧運維,充分體現建筑的綠色低碳性能。建立綠色建筑用戶評價和反饋機制,定期開展綠色建筑運營評估和用戶滿意度調查,不斷提升綠色建筑運維與管理水平。優化住宅綠色性能設計,推廣全裝修和采用安全可靠的外墻外保溫系統,重點提高建筑門窗等關鍵部位部品節能隔聲性能要求,突出建筑室內空氣、水質、隔聲等健康性能指標。
(二)提高新建建筑節能低碳水平
1、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
全省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嚴格落實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加強我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標準體系研究,推動相關團體標準、地方標準的編制與修訂,建立完善綠色建筑標準化體系。修訂發布《低能耗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制定發布湖北省《被動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節能設計規范》。開展超低能耗建筑試點,探索近零能耗、零碳建筑、低碳示范區、低碳社區建設示范。鼓勵按照《農村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進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探索農村建筑節能工作推進模式,提升農村地區建筑能效水平。
2、優化建筑用能結構
在建筑用能領域推廣高效電氣化應用技術與設備,宜電則電,充分發揮電力在建筑終端消費優勢。鼓勵采用熱泵等電采暖方式解決新增采暖需求,引導生活熱水、炊事用能向電氣化發展,不斷提升建筑電氣化率。
3、強化建筑用能監管
將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用能情況納入日常監管,提高建筑運行階段能源利用效率,降低運行能耗和碳排放。進一步加強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建設,對于新建、改(擴)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同步設計、安裝能耗分項計量裝置,擴大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覆蓋范圍,探索建立公共建筑能耗定額管理制度。
(三)擴大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規模
1、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多元化發展
因地制宜采用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利用效率,實現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多元化發展。政府投資的新建公共建筑選擇應用一種以上可再生能源,積極推廣城市酒店、學校和醫院等有穩定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應用太陽能光熱技術,鼓勵農村地區積極采用被動式太陽能房等適宜技術應用。
結合我省基礎條件和用能需求,統籌太陽能在建筑領域應用,宜電則電,宜熱則熱。充分利用建筑屋頂、墻體等表皮空間及建筑附屬設施、市政公用設施空間資源,大力發展太陽能光伏在城鄉建設中分布式、一體化應用。在滿足安全性能的基礎上,推動城鎮既有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以及工業廠房和居住建筑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
2、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建設管理
鼓勵各地開展可再生能源資源條件勘察和建筑利用條件調查,編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實施方案,確定本地可再生能源應用目標、適宜推廣技術、項目布局和實施計劃。建立對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的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和后評估制度,鼓勵對一定應用規模的可再生能源應用項目的建設運行、環境影響等情況進行持續監測,實現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續開發和高品質應用。
(四)改善既有建筑綠色品質
1、提高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水平
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與城市更新,以更換節能門窗、修繕屋面保溫、增設外遮陽、更換節能燈具和節水器具等適宜技術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鼓勵將建筑節能改造作為提升類改造內容開展實施,形成統籌推進的節能、宜居綜合改造模式。引導有條件的建筑按綠色建筑標準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2、推動既有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
充分發揮政府的示范引領作用,積極推進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實施節能綠色化改造。通過重點改造采暖空調系統和電氣系統、更換節能門窗等,多措并舉提升公共建筑能效水平。強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監管體系建設,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規范能效測評工作流程與管理,統籌分析應用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耗監測等數據信息,普遍提高公共建筑節能運行水平。鼓勵應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推動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結合綠色校園創建,實施學校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
(五)促進綠色建材推廣應用
1、推動綠色建材產業發展
擴大“禁現”范圍,推動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綠色化發展,加快實施綠色生產改造,鼓勵企業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工作,促進建材企業提檔升級,提高行業競爭力。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強化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建材生產和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
2、推廣新型墻材建材應用
鞏固“禁實”成果,大力發展加氣混凝土制品、斷橋隔熱門窗、遮陽系統等新型節能環保建材,推廣應用墻體自保溫建筑節能結構體系。鼓勵新型建材研發和生產,加強建材利廢的循環經濟發展,因地制宜推廣磷石膏等可循環建材產品。根據《湖北省新型墻體材料認定管理辦法》,定期發布我省新型墻體材料認定審查合格名單。
3、提高綠色建材應用比例
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項目優先使用綠色建材,打造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工程,發揮示范帶頭效應。研究制定適合我省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將采購綠色建材增量成本納入工程造價核算,提高綠色建材的推廣應用率。結合全國綠色建材認證(評價)標識管理信息平臺與綠色建材采信應用數據庫,定期發布更新我省綠色建材認證標識企業名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爭取當地黨委政府加強對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的支持。設置日常管理機構,明確職責分工,建立健全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工作聯動機制,形成上下聯動、部門協調、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政策保障
推進我省綠色建筑發展立法工作,加強民用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管理,強化建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職責。制定綠色建筑實施計劃、激勵措施、獎勵辦法等相關政策文件,落實各項支持綠色建筑發展的政策措施,調動市場應用綠色技術的積極性。
(三)嚴格責任考核
把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目標納入省政府對各市(州)政府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實施年度目標考核。綜合考慮各地區現狀與發展條件,對發展目標進行分解。完善與目標掛鉤的責任考核機制,制定考核方案,嚴格目標管理,實施獎懲機制,扎實推進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
(四)落實標識管理
貫徹實施住建部綠色建筑標識分級管理制度,執行《湖北省綠色建筑標識認定和管理實施細則》,規范一、二星級綠色建筑標識管理,建立標識撤銷機制,加強和規范綠色建筑咨詢服務機構管理,提高標識認定工作效率和水平。建立健全綠色建材采信機制。完善建筑能效標識制度,建立建筑能效標識證書在交易、租賃等環節的應用機制。
(五)突出科技創新
構建市場導向的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技術創新體系和產學研用體系。加強關鍵技術攻關和研發,重點圍繞低碳能力建設、綠色建筑設計、能源利用、綠色建造等綠色建筑關鍵技術集成與應用。推進BIM技術在建設、勘察、設計、施工、運行維護等階段的應用,推動互聯網、5G、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在建筑領域的融合應用,提升綠色建筑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提升質量監管
大力推動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管理全過程質量提升,合理運用“互聯網+監管”的手段,加強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合理利用保險手段對項目建設重要節點進行質量風險防控。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完善閉合管理制度,組織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專項檢查,針對發現的問題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結果向社會公布。
(七)強化培訓宣傳
充分動員社會各方力量,開展多樣化的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宣傳活動。利用網絡媒體學習平臺,組織開展專業技術培訓,提高建筑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將發展綠色建筑作為節能宣傳周、科技活動周、低碳日等活動的重要宣傳內容,營造綠色生活方式和節能低碳發展氛圍。
湖北省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