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聊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進一步促進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聊建字(2020) 126號
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城管局、行政審批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科技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積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促進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健康發展,提升建筑品質,推動新舊動能轉換,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七部門《關于印發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的通知》(建標〔2020)65號)、《山東省綠色建筑促進辦法》(省政府令第323號)等政策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主要目標
(一)城市、縣城、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建民用建筑(3層以下居住建筑除外)的規劃、設計、建設,全面執行國家和省規定的綠色建筑標準。其中,東昌府區及市屬開發區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其他縣(市、區)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城鎮新區應當按照綠色生態城區標準規劃、建設。
(二)城市、縣城、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應用預制樓梯、疊合樓板等水平預制構件,鼓勵應用豎向預制構件。其中,新建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和政府投資工程全面實施裝配式建筑(裝配率不低于50%),其他社會投資新建民用建筑項目中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2021年市轄區不低于35%,縣(市)不低于25%,2022—2025年,每年的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分別增加5個百分點,到2025年市轄區和縣(市)分別達到55%和45%。在道路橋梁、綜合管廊、市政管溝等基礎設施工程中,積極推廣應用裝配式技術。
本意見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和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中均應明確以上目標要求。
二、重點任務
(一)編制發展規劃。按照《山東省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編制技術導則(試行)》(JD14-049-2019)及裝配式建筑發展要求,編制市轄區和縣(市)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發展專項規劃,為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發展提供依據。
(二)發展低能耗建筑。在實行居住建筑75%、公共建筑72%的節能設計標準基礎上,進一步提升門窗、分戶墻、樓板等重點部位節能要求,大力發展低能耗建筑,并積極推進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試點建設。
(三)優化建筑用能結構。因地制宜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空氣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新建髙度100米以下城鎮居住建筑、農村社區及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全面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
(四)推動裝配式建造。全面推進國家裝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設。在新建建筑規劃、建設條件中要明確裝配式建筑比例、裝配率、評價等級等要求。積極推進鋼結構裝配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原則上釆用鋼結構,要統籌考慮建設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項目。
(五)推進綠色施工。加快發展綠色施工適宜技術,將綠色施工列入工程建設評優評獎、示范立項及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重要內容,政府投資或主導的建筑工程率先推行綠色施工。
(六)發展綠色建材。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依法依規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制度實施,政府投資或主導的建筑工程和高星級綠色建筑優先使用綠色建材認證產品。加快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城市公用設施、公共建筑優先釆用再生制品。
(七)推進科技創新。發揮企業創新主體地位,鼓勵引導企業加強產學研合作,重點加強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綠色建材等方面科研攻關,強化綠色發展技術支撐,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
三、激勵政策
(一)在“魯班獎"、“廣廈獎"、“泰山杯"、“水城杯"等獎項推薦、勘察設計評優活動和各類示范工程評選等創先評優活動中,對獲得高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項目實行優先入選、推薦上報或適當加分等。建設高星級綠色建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后,可按照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評價相關標準申報良好信用信息登記。
(二)對高星級綠色建筑項目釆取降低預售資金監管留存比例的激勵措施,其中二星級綠色建筑項目在預售資金監管規定留存比例基礎上降低3%,三星級綠色建筑項目在預售資金監管規定留存比例基礎上降低5%。
(三)因大氣污染防治需要建筑工地停工時,裝配式建筑工程可不受停工限制(土石方、石材切割、渣土運輸、噴涂粉刷等作業除外);按照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對裝配式建筑生產企業實行分級管控。
(四)鼓勵市、縣(市、區)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引導激勵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發展。重點用于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技術、產品的研發推廣及標準制定;髙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綠色生態城鎮(片區)等示范;裝配式建筑項目、產業基地、區域示范;宣傳培訓、技術服務等。
四、相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完善配套措施,密切配合協作,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政策落實。各級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確保各項扶持政策落實到位,發揮集中效益,形成支持綠色發展的合力,并發揮節能減排、新型城鎮化等考核對綠色發展的推動作用。
(三)加強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結合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開展綠色發展集中宣傳、主題實踐,宣傳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知識,展示綠色發展成效,營造良好氛圍。
聊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聊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聊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聊城市財政局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聊城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聊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聊城市生態環境局
聊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聊城市科學技術局
2020年12月28日